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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1-05-21 点击数:

关于2009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公司2009年选调生工作,根据省委组织部、教育厅等上级部门《关于2009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报名:各院(系)、研究生处通知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到公司毕业生就业信息网job.hnufe.edu.cn下载报名表,也可从大河网www.dahe.cn或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hnbys.gov.cn下载,填写《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报名登记表(应届毕业生)》(见附表1,要求:正反页打印)一式3份,缴纳考务费60元,另交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同版照片5张(背面注姓名,不含登记表上贴的照片)。毕业生将以上材料准备齐全后交到所在院(系)、研究生处。




二、各院(系)、研究生处要对报名者的资格认真审查,并签署意见,认真整理后统一于3月31日连同附表1(一式3份,3份分开上交),照片和考务费统一上报公司就业指导中心。报考名单按《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报名登记汇总表(高校用表)》(附表3)要求,按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的格式一并上报数据库软盘。《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报名登记汇总表(高校用表)》是打印准考证的依据,各院系填表人一定要高度负责,确保所填信息准确无误。




三、4月17日各院(系)、研究生处到校就业指导中心领取准考证。




四、其它有关事项请参阅《关于2009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




选调生工作是党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各院(系)、研究生处要增强责任意识,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位应届大学毕业生,正确引导,认真组织报名。要按照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严格把关,积极推荐,切实配合做好选调生的有关工作。




 




附:《关于2009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 




附1: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报名登记表(应届毕业生)




附5:选调生名额分配及志愿代码表




 




 




党委组织部                        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2009年3月24日



 



 



 



关于2009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



基层工作的通知



豫组通[2009]8号





各省辖市、县(市、区)党委组织部,人民政府人事局、编办、财政局、教育局,各省管普通本科院校:



    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是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源头工程”,是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加快中原崛起、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对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具有长远战略意义。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通知》(中办发〔2005〕18号)精神,经省委、省政府同意,今年继续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全国、全省组织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中组部和我省关于选调生工作的有关要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标准,保证质量,选调政治素质好、学习成绩优良、有组织管理能力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进行培养锻炼,为各级机关选调公务员、为各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提供丰富的人才资源。



    二、选调数量和资格条件



2009年计划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400名。选调对象为2009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的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中的中共党员、员工干部、三好员工(定向委培生除外)和本省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任职满2年以上的老员工村干部。实行不同学制,于2008年下半年毕业的可以报考。具体选调条件是: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2、有理想、有道德、守纪律、作风正派,求真务实,有奉献精神。



3、学习成绩优良,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表达能力。



4、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从事社会公共活动和公益事业的经历,有发展潜力。



5、身体健康,能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6、应届毕业生为197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老员工村干部为197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7、博士研究生应符合报考省辖市的选调专业意向。



三、选调程序和时间安排



    选调工作采取本人自愿报名、党组织审核推荐、组织人事部门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报名。报名工作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考试考务费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人事考试采用数码照相和实行信息卡报名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07〕1433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停止征收和调整有关收费项目的通知》(豫政〔2008〕52号)有关规定执行,由省人事考试部门负责收缴。



    省内高校由高公司党委组织部、员工就业指导部门负责组织报名。符合条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于2009年4月3日前到所在高校就业指导部门报名,填写《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报名登记表(应届毕业生)》(附1,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应届毕业生)》)一式3份,缴纳考务费60元,另交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同版照片5张(背面注姓名,不含登记表上贴的照片)。报名者应参照《选调生名额分配及志愿代码表》(附5),选报1个志愿。各高公司党委组织部、员工就业指导部门应对报名者的资格条件进行认真审查,于4月3日前将报考名单按《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报名登记汇总表(高校用表)》(附3)要求,认真整理后连同附表1一式3份报省教育厅员工处(就业中心),附表3按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的格式一并上报数据库软盘,并缴纳考务费。4月16日—17日由高校员工就业指导部门统一到省教育厅员工处(就业中心)领取准考证。



    符合条件的省外高校应届高校毕业生,要填写《报名登记表(应届毕业生)》(附1)一式3份,由高校组织部门和员工就业指导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于4月5日前带《报名登记表(应届毕业生)》、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同版照片5张(背面注姓名,不含登记表上贴的照片)、员工证,直接到省教育厅员工处(就业中心)(郑州市农业路28号河南日报报业大厦23楼2301室)报名,缴纳考务费;也可于4月5日前先把《报名登记表(应届毕业生)》、照片快件邮寄到省教育厅员工处(就业中心)(邮编450008、咨询电话0371-65795070)。4月17日—18日携带员工证或身份证到省教育厅员工处(就业中心)补办有关手续、缴纳考务费、领取准考证。



    符合条件的老员工村干部,填写《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报名登记表(老员工村干部)》(附2),参照《选调生名额分配及志愿代码表》(附5)选报1个志愿,另附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同版照片5张(背面注姓名,不含登记表上贴的照片),经所在乡党委、县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于3月31日前报省辖市委组织部。省辖市委组织部审核后,于4月3日前将报考名单按《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报名登记汇总表(省辖市用表)》(附4)要求,认真整理后连同附表2一式3份报送省教育厅员工处(就业中心)。老员工村干部于4月17日—18日携带身份证到省教育厅员工处(就业中心)缴纳考务费、领取准考证。



    所有相关表格可从大河网www.dahe.cn或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hnbys.gov.cn下载。邮寄报名材料的信封正面须标注“河南省选调生报名材料”字样。



    2、笔试。4月19日,所有报考人员在郑州进行笔试,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上午9:00-11:30考申论,满分100分;下午2:30-4:30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为申论×5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50%。笔试成绩于5月5日在河南省人事考试网www.hnrsks.com上公布。任期满2年的老员工村干部笔试成绩加2分,任期满3年的加3分,任期满4年的加4分,任期满5年及以上的加5分。



3、面试、体检和考察。在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统一指导下,由各省辖市具体组织面试、体检和考察。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以各省辖市选调名额1:3的比例确定面试名单(达不到此比例要求的,减少选调名额)。5月9日—10日,各省辖市分别组织面试和体检。面试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命题,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满分100分。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考试总成绩的高低,以各省辖市选调名额1:2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具体要求按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的规定执行。对体检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各省辖市选调名额1:1.5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5月15日—5月25日,各省辖市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选,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各省辖市选调名额1:1比例确定拟选调人选。面试和考察的公告于本环节进行前2天,在大河网www.dahe.cn和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hnbys.gov.cn上发布。6月上旬在以上网站公布选调结果。



   4、审批及报到。被录用的毕业生填写《公务员录用审批表》,由各省辖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审核后,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审批手续,由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报到手续。各地于8月底前将省选调生安排到岗,各省辖市委组织部于9月底前将省选调生到岗情况统一造册登记,上报省委组织部。



   5、岗前培训。被录用的省选调生到岗前,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培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分配安置



    选调的应届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老员工村干部分配到缺编县的乡镇工作,应届博士研究生按照省辖市提出的选调意向分配工作。新录用的省选调生,直接执行定级工资标准。本科省选调生在乡镇工作满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安排副科级职位;硕士省选调生享受副主任科员待遇,在乡镇工作满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安排乡镇党政副职,享受正科级待遇;老员工村干部在乡镇工作满1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的,安排副科级职位;博士省选调生安排主任科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安排副县级职位。选调生的职务安排,要在本市或本县规定的职数范围内统筹考虑解决。



    省选调生的工资和人事档案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管理。新录用的省选调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进行期满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的,经省辖市委组织部初审后,报省委组织部审核,取消录用;被取消录用的人员,退回毕业院校或由户口所在地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每批选调生试用期满考核后,各省辖市要于年底前将本市选调生考核情况统一汇总,上报省委组织部。录用为省选调生的人员,应在基层工作满3年以上,3年期间原则上不得调动或借调到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工作。



五、加强组织领导



    选调生工作是党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的重要举措之一,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级党委、政府和组织、人事、编制、财政、教育等部门都负有直接责任,要高度重视,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组织部门要牵头抓总,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按照文件要求,严格程序,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扎扎实实地做好选调工作。



    高等院校要增强责任意识,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正确引导,认真组织报名,严格把关,积极推荐,切实配合做好选调的有关工作。



 


 


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



 



                                   2009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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