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做好我系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员工得到合理资助,切实保证国家、省及学校的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落到实处,特制定此评定方案。
一、贫困生的认定范围:贫困生认定范围:凡我系在校员工,家庭经济困难的,均有资格认定为贫困生。
二、贫困生认定条件
1、孤残员工、烈士子女及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仅靠政府救济的;
2、家庭成员主要劳动力长期患重病或残疾,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或家庭成员老弱幼小,没有直接经济来源,无生活依靠的;
3、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而造成经济特殊困难的;
4、家庭被政府确定为低保户、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特殊困难的;
6、家庭成员收入较低或无稳定收入而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7、家在贫困地区以务农为主,且由于当年内自然灾害而引起收入大幅度减少的;
8、其它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殊困难的。
三、贫困生的认定程序及工作要求
(一)贫困生的确认必须由员工本人如实递交贫困申请书,有三级证明、残疾证明等材料的员工随申请书一起交上来。
(二)以班级为单位选出评议小组。
(三)评议小组成员组成:各宿舍推选一名代表,各班级主要员工干部。(注:评议小组成员均为未递交贫困申请书的员工)
(四)第一轮投票:将贫困申请书先编上标号,申请书内容中禁止出现申请人信息。选一名主持人当众宣读贫困生申请书,评议小组根据申请书内容进行投票。
(五)第二轮投票:主持人将标号所对应的申请人信息告知评议小组,然后评议小组根据该生的学习情况、日常行为表现、平时消费情况等进行第二轮投票。
(六)将两轮投票结果加在一起得出总票数,并按得票高低进行排序,最后得出贫困生名单。
(七)如果评议小组对选出的哪个贫困生有异议,那么评议小组将重新该生进行更细致的认定。
(八)整个认定过程均有选出的监督人进行监督和记录。
四、结果公示
将贫困生认定结果在我系网站和我系公告栏中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并附上专管员老师的电话,员工对选举结果有任何疑问,都可以询问专管员老师。
社会学系
201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