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2012-04-10记者辛均庆徐林
昨日,记者从省人大常委会禁毒法执法检查全体会议上获悉,我省将加大镇、街道的禁毒工作力量,积极探索政府出资购买服务的形式聘请专职禁毒社工,全面推进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的开展,以弥补禁毒工作机构人员编制欠缺的难题。
截至2011年底,全省共责令社区戒毒社会康复22940名,成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点900余个,已配备禁毒专职、兼职人员和社工5100余名。
对于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我省镇、街一级基本没有具体承办机构。镇街一级禁毒工作大多由综治办负责。
专门机构的缺失,成为镇、街一级禁毒工作顺利开展的一大“掣肘”。不仅如此,目前121个县市区有68个单设禁毒办,也基本没有编制和人员。数据还显示,21个地级以上市虽有16个市单独设立了禁毒办,但仅有编制72人。汕头、茂名、清远、潮州、云浮5市未单独设立禁毒办,韶关、梅州、湛江3市虽单独设立禁毒办,但无人员编制。
副省长刘昆表示,我省将按照《禁毒法》的规定,研究规范各级禁毒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机构设置,明确规定职责、机构和编制,增加公安禁毒专门力量,继续保持对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同时,我省将推动各级政府将禁毒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增加财政投入,促进禁毒工作顺利开展。